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一种行为,是保障按时领取社保待遇,防止他人冒领的重要举措,也是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规范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集中认证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集中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5月和6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和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集中认证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三、认证有效期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有效期为12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有效期为6个月。
四、认证方法
方式一:河北人社 APP
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河北人社”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人社”进行下载并安装使用即可。
方式二:易人社 APP
登录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易人社系统”下载并安装使用即可。(安卓手机)
五、温馨提示
1、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一台手机可完成多人多险种认证。
2、两种方式均认证不成功可携带身份证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现场认证。
3、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暂停待遇发放。待完成认证后,再予补发。望相互转告,及时认证。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服务电话:783390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服务电话:7835226
工伤保险 服务电话:783582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服务电话:7831166
平乡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