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87191
实施时间:
该政策措施自2023年2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补贴政策:
1.新房契税最高补贴100%
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的补贴。
各区应设立补贴窗口,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自缴纳全部购房款后次月可申请领取(一年内有效),补贴资金由财政承担。
2.买房最高享1.5%购房补贴
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144m²(含)以下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5%的补贴;
单套建筑面积144m²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的补贴。
各区应设立补贴窗口,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自缴纳全部购房款后次月可申请领取(一年内有效),补贴资金由财政承担。
3.卖房再买房,可享个税退税政策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棚改安置房团购平台购房优惠不低于10%
对棚改安置坚持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货币化安置。搭建中心城区棚改安置房市场化团购平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加入,并与棚改主管部门签订团购平台协议,被征收人购买平台内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再给予不低于10%的让利优惠。
5.买房最高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3%的奖励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新启动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货币补偿新增房票安置方式。房票安置指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量化后,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安置,各区征收部门将货币补偿量化金额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3%的奖励;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1%的奖励,各区应设立补贴窗口,奖励资金由财政承担。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享受房票政策的购房人,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措施的其他地方性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