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网上申办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可全程网办,满足“转出地已停保、转入地已参保”两个条件即可网办。方式如下:
平台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第一步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si.12333.gov.cn),点击“登录账号”。如下图:
第二步
选择“个人用户”,“账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12333 APP登录”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登录;
第三步
在“主题服务”题目下选择“关系转移”,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进入。如下图:
第四步
录入个人信息、转入地信息,点击“添加转出地”,再点击“转出地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完成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提示界面后再点击“确定”,完成申办。
平台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第一步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第二步
选择“个人用户”,“账户密码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掌上12333 APP登录”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登录;
第三步
点击“个人服务”模块,再选择“社会保障”选项。如下图:
第四步
点击“社会保障”模块,找到“失业保险”下方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按钮,点击进入。如下图:
第五步
录入个人信息、转入地信息,点击“添加转出地”,再点击“转出地信息”,详细填写省、市、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完成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提示界面后再点击“确定”,完成申办。
温馨提示
网办操作完成后,转移申请将通过人社部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转移申请”网站,通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试运行)”模块,查询申办结果及办理进程。
全链条转移流程
1.参保人网上提交申请(参保人只需提交申请,其他流程由社保机构完成);
2.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出具《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机构接收《跨省失业保险联系函》,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4.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接收《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5.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基金;
6.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