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A.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毕业2年内(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沈阳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B.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注】: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沈阳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盛事通”App,或前往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补贴标准: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沈“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