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拓展阅读】泰州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
(1)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联系电话:0523-86966105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2)泰州市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联系电话:0523-84916129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3)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
联系电话:0523-12333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4)泰州市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地址:泰州市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联系电话:0523-8772955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5)泰州市姜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迎宾西路146号
联系电话:0523-88205156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6)泰州市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楚水路43号
联系电话:0523-83242017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