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沙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长沙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长沙县公租房该怎么申请呢?以下是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本县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3年以上
2、收入:符合本县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住房:本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本县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本县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本县城市户籍的,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3、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
4、符合本县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到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公租房。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文件类型 |
1 | 长沙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2 | 申请报告 | 原件 |
3 | 申请保障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 复印件 |
4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近六个月流水)或《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 | 原件 |
5 | 户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未注明关系的需提交) | 原件 |
6 |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储蓄账户 | 复印件 |
7 | 租赁合同(如申请人为目前为租房状态需提交) | 复印件 |
8 | 常口历史信息(如申请人户口簿为居民户口需提交) | 原件 |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新市民服务中心123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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