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动车路口通行规则最新(汕头电动车路口通行规则最新版)
★情况一:非机动车直行通过路口
非机动车需要直行通过路口时,在行至路口后,以到达路口前通行方向正前方信号灯为依据,遇红灯信号时,不得越过非机动车停止线进入路口区域,待绿灯信号亮时,经同向人行横道通过路口。
★情况二:非机动车左转通过路口
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行至前方步道等候,再按照垂直方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过路口。
★情况三:非机动车右转通过路口
非机动车右转时,右转箭头灯为红色或者设置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牌,应待绿灯亮时右转。
★情况四:非机动车掉头
非机动车需要调头通过路口时,在行至路口后,靠右进入右侧步道,并行至垂直方向路口人行横道前等候,待绿信号灯亮时经人行横道通过路口。
★情况五:路口有设置渠化岛
非机动车在行经渠化岛内有空间可供行人、非机动车等候的渠化路口时,应沿非机动车道行经人行横道行至渠化岛内等候区域,再按所需方向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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