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称评审程序+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时完成线上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于评审前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备案。各中级评委会须于评审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委员会活动申请表》报市职称办备案。各高级评委会须于评审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将《评审委员会活动申请表》报省、市职称办备案,评审专家中异地评审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执行委员人数20%,新评委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执行委员人数30%。
4.评审筹备。2020年起,我市职称申报和管理系统将采用“外联服务平台接入人社专线”方式开展职称评审,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完成评审前相关准备工作,做好评审专家的操作培训指导。
5.评审组织。各评委会须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11月底前完成公示、上报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无法按计划完成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职称办说明原因,对无法按期完成年度评审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其职称评审权。
6.结果公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告、公示情况说明、花名册等材料)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办备案。
7.发文发证。根据《关于规范我市职称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宁职称办〔2020〕8号)要求,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市职称办发文公布并生成电子证书,纳入全市电子证照库,实施动态管理;高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向省职称办报备评审结果,由省职称办发文公布并发放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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