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可申请在其住房地址落户。可以携带材料到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落户所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房屋租赁凭证;
(三)亲属关系材料。无法提供亲属关系材料证明亲属关系 的,凭个人书面声明(限近亲属随迁)。
亲属关系材料主要包括:
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及协议书、判决书、公证书、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法定证件和司法文书,以及记载并能够准确体现近亲属关系的户籍、人事等原始档案。除“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投靠”外,户口迁移涉及的凭承诺书落户的近亲属关系,户口登记为“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