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平市中考成绩学科等级规定
1.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科目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鉴于体育与健康学科特点及技能考试特征要求,该科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24分)及以上,或辖区内本学科考生成绩在报考总人数95%以内的,确定为D等级或以上等级。
2.八年级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不到D级的学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但不替换原学考成绩进行折分,重考通过的仅认定为D等级。因省外转入等原因2023年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记载。从省内其他地区转入我市的学生,按转出地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明认定成绩和等级。
3.往届生的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依其原毕业学校考查考试成绩认定,并由原学校提供。
4.各科考试成绩和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