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申报渠道及官网入口
公有制经济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在我省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股份制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可以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在负责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进行职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负责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机构负责申报。
中央在甘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部属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系列(专业)在本单位没有评审权限的,由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省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中央及外省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在我省申报职称。符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允许帮扶、挂职等人员在派驻地申报职称的,由派出单位向派出以及派驻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在派驻单位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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