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沈阳暖气报停时间截止日期(2021取暖报停新规定 沈阳)
沈阳暖气办理停供最后的期限是哪天?可以网上办理停供吗?
答: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也就是说,今年办理停供的最后期限是10月21日,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办理了。
网上办理停供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可问询所属供热单位。
供热期间发现问题,用户应该怎么办?
答:问邻居家是否是一样的温度,排除是不是自家管线出现问题导致室温不达标及供热问题;
找所属供热单位的换热站及锅炉房反映供热问题;
找所属的供热单位反映供热问题;
找所属区的供热管理部门反映供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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