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为因遗失、被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和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
5、原签发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原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原签发机构有接产记录但无相关住院病历的,需提供医院接产证明。无法提供本款上述材料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与子(女)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6、助产机构外出生的补发,需提供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签发机构单位印章。
补发机构
原签发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
温馨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失效:
1、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2、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3、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4、出生医学证明因撕损等原因导致重要信息缺失的;
5、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