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独生子女证补办没有截止日期。
一、独生子女证补办
1、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没有截止日期。
2、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注:独生子女证现在已经停止发放,只可补办。城镇父母的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按全面两孩政策执行,不再发放奖励。
二、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享受待遇年审
1、年审时间
每年的4至5月
2、年审地点
奖励对象每年须前往户籍地村(居)委作资格审查。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3、年审材料
本人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奖励证。
4、奖励证办理
满足条件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领取相关申请表,申请通过的居民会派发一本奖励证,内含年审记录。
注:年审情况作为继续发放奖励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