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流程
(一)启动评审。各市州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按照《2023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于2023年8月25日前下发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启动通知,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根据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应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申报人因个人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功能的,须在9月30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前完成重新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
(五)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需相应人社(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的,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于12月25日前组织召开职称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