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公寓租赁年限 关于建设绍兴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意见

地方特产2024-08-20 14:57:32未知

2024年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公寓租赁年限 关于建设绍兴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意见

  2024年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公寓租赁年限如下:

  公寓租赁年限:

  人才公寓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租,租住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性质的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租住人所在单位为企业性质的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予续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经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人才公寓基准价交纳租金,续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人才公寓租住人在租住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管理单位可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租住人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住房的;

  (二)离开新区,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3个月内未在新区重新就业创业的;

  (三)在新区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四)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五)租住人超过规定最长租期5年的;

  (六)承租方有发生空占租赁房或利用率严重偏低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七)损坏房屋及设施拒不赔偿,或擅自装修拒不恢复原状的;

  (八)有其他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

  

本文标签: 租住  公寓  不超过  单位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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