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沙市区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领条件2024

地方特产2024-06-13 17:29:05未知

荆州沙市区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领条件2024

  荆州沙市区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领条件2024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沙市区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7月24日零时起生育政策内二孩、三孩的家庭;

  2.新生儿父母需提供沙市区房产证明;

  3.新生儿首次落户沙市区,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为沙市区户籍,另一方可以为荆州市内户籍;

  4. 申报对象以夫妻共同申报为原则,丧偶、离婚的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单独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

  5.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6. 生育二孩、三孩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生育补贴;

  7. 已在荆州市其他地区领取过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的情形不予发放。

本文标签: 子女  沙市  荆州  新生儿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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