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一览
一、门诊共济
“门诊共济”全称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1、一是统筹基金的“大共济”
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主要通过统筹基金报销的形式来保障。
2、二是“个人账户”的小共济
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比以前更广不仅本人看病就医可以使用,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等都可以使用。
二、起付线
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享受联网直接报销。
三、待遇标准
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000元。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合计不超过1000元,不结转、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