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市民新青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条件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4.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职工需同时符合上述提取条件1、3、4。
办理材料
新市民、青年职工本人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新市民、青年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以及婚姻关系证明;
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应提供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证明。
4.新市民职工申请的,还应提供外省市户籍的户口簿或由外省市迁入本市不满三年的本市户籍户口簿。
提取申请通过的,由职工签署授权书,对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提取储蓄卡卡号等信息进行约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内容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