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产权型人才公寓是什么意思
产权型人才公寓按评估均价的75%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级工班学历(含)以上及相当层级的人才出售;
保障对象
淄博市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分配。
市级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我市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区划调整后)、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政府公布最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符合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购买或租赁工作地所在区县的人才公寓。
区县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引进的区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