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我市确定的主导产业范围,经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认定,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新开发就业岗位并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相应补贴。
申请材料:
全程免填表,免材料、免申报、免跑腿,企业在网上直接确认即可。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免申报,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确认即可
(2)现场办理: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
咨询电话:0771-550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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