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燕计划”申报类别和分类条件:
(一)一次性补贴支持,额度为1万元。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
(二)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10万元。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人才: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为全职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2.意向回国人才:尚未回国但与我市企业(央企除外)或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研究,主持的项目能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形成重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