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最新)
(一)对象范围
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无单位参保记录或自主就业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毕业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无单位参保记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市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生活补贴,并在见习期间享有政府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申领流程
1.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个人账号,依次点击“个人办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栏目进行申请;
2.在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个人账号,进入首页后点击“就业见习”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