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办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想要办理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一)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 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 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 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为什么受理时交了材料之后,公证员还会要求补交很多材料?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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