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01、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2023年第十二批剩余房源且符合该批次租赁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司提交申请材料,我司将按照批次申请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及签约手续。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02、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03、剩余房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