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一览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主要分为4种情形:
1.初婚:需要当事人双方提供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照片(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3张)。
2.再婚:需要当事人双方提供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一方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含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方丧偶的需要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3张)。
3.复婚:身份证、机打户口簿、离婚证原件、照片(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3张)。
4.补办:是指双方共同生活,已形成事实婚姻,但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形。需要当事人双方提供身份证、机打户口簿原件、当事人户籍地村/居补办证明、照片(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3张)。
5.办理流程:由当事人双方到达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初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双方合影照片)、受理(复印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声明书、处理表)、审查、登记(登记发证,颁证)后,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