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材料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4-07-18 00:30:15佚名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材料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材料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各公租房运营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打印申请表并确认(通过户籍申请的需由户籍所在村居、街道确认)。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申请表相关内容,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高新区户籍申请家庭和单身人士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子女出生证明)。

  2、公租房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一年以上);

  (3)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单位共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共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济南市户籍需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引进人才提交的材料:

  (1)高新区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济南市户籍的,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初审、复审及公示

  1、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各公租房运营管理办公室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复审通过申请人进入轮候排序分房。

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材料  申请人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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