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劳模待遇:
1.春节慰问金:全国劳模3000元/人/年,省劳模1000元/人/年,市劳模600元/人/年;
2.特困帮扶金:因本人患病,自付医药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或者因遭受意外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按照逐级申报、层层审核的要求,根据苏工办〔2015〕9号文《江苏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报;
3.疗休养:按照上级和相关工作安排,组织符合条件的劳模参加疗养;
4.体检:未参加单位组织体检的省、市劳模,市总每两年组织一次劳模体检。全国劳模按照全总相关要求,每年组织一次;
5.荣誉津贴: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荣誉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
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荣誉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