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货车司机管控政策 济宁货车司机包吃住
济宁货车及驾乘人员管理政策
(一)报备流程
1、收(发)货单位首先告知来区货车司乘人员,要提前报备,其中,省外及省内重点疫情地区货车司乘人员要在交通卡口或区域内第一落脚地进行“落地检”,来济后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在济宁境内不得下车。必须提前3天进行报备!!!
2、报备途径:微信搜索“济宁报备”小程序——点击“入济返济报备”——点击“开始填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其中需特别注意:入济返济事由选择“货物运输”;货车司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证件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编号一致;手机号必须填写本人身份证注册的手机号(严禁填写别人手机号信息);交通方式选择“自驾”,个人自驾货车车牌号必填;出发地、目的地必须具体到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收(发)货单位(精确到小区详细地址或单位名称);拟出发日期、计划到达日期必须与个人的行程安排一致;目的地联系人及电话必须是实际收发货人。
(二)货车及驾乘人员管理
1、车辆到达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后,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不得引起争执。
2、配合进行“一扫四查”,驾乘人员扫场所码,配合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入济返济报备情况(报备信息是否显示已阅知,报备信息中来济事由必须是“货物运输”)。
3、驾乘人员配合进行“落地检”。
4、中高风险地区入区返区货车。必须由镇街会同收(发)货单位进行“点对点”接返,实行“即停即装(卸)即走”,落实闭环管理规定。
5、本地、本单位返区货车司机需回家、住宿、休息等,必须提前24小时给所属镇街、社区报备;由大货车司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社区,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相应防控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6、车辆达到村居入口、收发货方单位门口、企业停车点时,必须立即进行车辆消杀。
7、收发货方(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理。做到“即到即装(卸)即返”,装(卸)货完成后,由属地镇街会同收(发)货单位按规定送到济宁市域边界或高速口,留存影像资料,并跟踪询问7日内行程;对于目的地为济宁市其他县市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由市指挥部向货车司乘人员居住地县(市、区)指挥部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全程确保驾乘人员不下车,不与企业(单位)员工接触。
二、特别说明
1、不按照“报备流程”“报备途径”说明进行报备,导致车辆因无法正常查阅信息造成被劝返或处罚等损失,由驾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承担责任。
2、不按照“报备流程”“报备途径”说明进行报备,由此带来疫情防控风险及相关处罚等一切后果,由收发货单位、货车司机承担。
3、鉴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动态调整变化,各单位及驾乘人员需按照市交通查验服务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4、对不执行相关规定,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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