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单位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
(三)单位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申报材料
1、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2、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办事申请;
3.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有效;
4. 核验通过的交由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上门现场踏勘;审批通过的,市人力社保工作人员出具《准予备案的函》;
5.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准予备案的函》送达办事人员。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22-25窗口
六、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6:30(夏令时14:00-17:00)
七、咨询电话
0576-88511926、0576-88513881
线上办理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