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什么意思?
即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将外地户口迁入无锡:
申请人在无锡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申请人在无锡市连续居住不满6个月,但符合就业参保等条件的,可按原户籍准入政策申请迁移落户。
合法稳定就业:以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为依据予以认定。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就业并参加社保的,提供单位参保证明;从事个体经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参加社保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和营业执照。在已实现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参缴社保的,视作在本市参保,但申请落户时应在本市参保。
注意:连续居住满6个月,社保只要能查到最新一个月的记录即可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经住建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其中,拥有产权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属于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租赁住房居住的,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指在本市连续居住时间达6个月以上,根据申请人在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的居住信息(以江苏省居住证系统登记信息为准)与当前申请日期计算满6个月。居住地址以系统最新有效登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