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蓝田县教资认定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安排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二、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