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6条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中
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实行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以前政策
一、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