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惠民保的主承保单位:
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养老险
指导单位: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
联合承保:
太保产险、国富财险、平安产险、大地保险、北部湾保险、国富人寿、中华保险、太平人寿、阳光财险、华安保险、永安保险
服务平台:联仁健康
经纪公司:旭升保险经纪
桂林惠民保为城市定制型社保补充医疗保险。
责任免除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责任免除
(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的责任免除
(三)对于使用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的被保险人,如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未经医生处方用药;
2.使用未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或批准上市的药品或药物;
3.特定药品处方的开具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不符;
4.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特定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治疗有效;
5.进行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
6.在中国大陆境外(见释义)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