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入境证件办理所需材料
1、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团队旅游签注的可在“智能签注机”上自助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智能签注机”有提示无法办理的请前往人工窗口受理;
3、国家工作人员需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出入境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