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条件一览
一、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申报人自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四)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不含2023年7月1日)。
(五)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
(六)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自申报之日起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