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及标准
(一)适用对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简称购房补贴期限),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个人(以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契税按所缴契税的80%补贴(完税凭证实缴额的 80%,不包括车库和停车位)。
(三)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情形:1.在购房补贴期限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的房源(通过法院判决、裁定,并协助执行的除外);2.随商品房销售合同一起签订的车库和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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