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租赁补贴按季度核发,自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单》次月起计算。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核发上一季度租赁补贴(首季度租赁补贴于下一季度据实核发)。
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核发工作。
鞍山公租房保障类型
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以下简称实物配租)和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按规定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选择其中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注意:家庭在领取租赁补贴期间,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配租入住后停止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