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说明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
三、领取标准
目前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2034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809元/月。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市人社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
3. 市人社局自收到报送材料后5天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
4. 市人社局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告知书。
五、办理地点
台州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就业经办窗口
线上办理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六、咨询电话
0576-88200534;0576-88206209;0576-88201608
七、办理时限及费用
5个工作日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