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有时间限制吗?
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
厦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申请条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男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但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