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指南
办事对象:缴存职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电话:0471-12329-1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 预约办理 立等办结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材料:
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男满60岁,女满50岁不需提供)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办理材料签字签章要求:缴存职工签字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事流程:预约→叫号受理→前台审件录入拍照→后台复核→提取人签字→前台打印提取凭证→办结
注意事项:
1、单位足额缴存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需提供I类银行卡,明确开户行、联行号。
3、配偶代办还需携带关系证明原件及配偶身份证。直系亲属代办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代办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介绍信,委托办理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公证书原件。提取款项打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
4、已达到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符合退休情况,且账户已封存,但未到达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5、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
6、提取公积金两个工作日内到账。
7、此业务需在最后汇缴月的次月才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