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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关于(包头市关于新建养老院的规定)

时间: 2022-11-02 05:03:13

包头市关于(包头市关于新建养老院的规定)

  申请条件

  凡具有包头常住户口的居民,常住人口信息因录入微机等原因造成漏登、漏录的。

  办理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及原始户口簿、身份证或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1公里,

  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472-6862142 6862143 6862158

  办理流程

   1、填写《补户、漏户审批表》,经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审批;

   2、持《补户、漏户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派出所提交信息,解锁后打印新户口

  簿。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责任部门

  包头市公安局户政支队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表格下载

  补户、漏户审批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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