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中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相关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5,具有镇江市户籍,具体如下:
⑴ 本人具有镇江户籍,户口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
⑵ 夫妻分居两地,配偶一方已经具有镇江户籍,目前在镇江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非镇江户籍的报名者;
⑶ 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双方都具有镇江户籍,子女是非镇江户籍的报名者;
⑷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非镇江户籍报名者。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2(含)以上或矫正视力4.8(含)以上、且视网膜无病变,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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