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南通教师编制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字、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政治(思想品德)、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参加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和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结合面试进行。
注:《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思想品德)。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中学面试科目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含的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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