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张家港稳岗惠企十条措施 张家港稳岗补贴政策2019
☆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面向外地留港职工,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各级工会系统开展“工会常伴·贴心送暖”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向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发放新年礼包;针对春节期间留港外来职工开展送春联、送法律、送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张家港职工之友”等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春礼包,开展线上迎新春活动。以“放歌新时代·港城春满园”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为外地留港职工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春节期间,外地留港职工可凭身份证免费乘坐公交,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港职工的优惠活动。在“虹筑之家·工友驿站”,为春节期间在工地过年的建筑工友及其家属们开展“冬送暖”活动。春节期间留港过年的新市民,凡申请参加2022年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给予15分加分。开展年货节、购物节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充分体现城市温度和人文关怀,为包括外地职工在内的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港过春节,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排1000万元稳岗专项资金,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2022年1月、2月份平均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2月份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以2022年2月企业参保职工数为基数,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奖励,每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对1~2月份吸纳首次来港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来港就业补贴。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参保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于在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
☆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保障
充分利用“就在张家港”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聚合全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50人(含)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来港补助,并按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补助。
☆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畅通涉企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春节期间依托“12345”服务热线、政务大厅,做好企业咨询电话答复工作。
☆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加强重点设施巡检和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力保障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对于春节期间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节日期间欠费不停电,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企业做好离港、返港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管控要求对返港职工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及时开展节日期间异常天气提醒,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和企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明
1.本措施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在苏企业职工。“外地留港职工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
2.本措施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3.本措施所称“重点企业”是社保参保地为张家港市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企业。
4.本措施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由各区镇、街道和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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