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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房产交易涉税操作手册

时间: 2022-10-15 23:54:33

泰安市房产交易涉税操作手册

  泰安市房产交易涉税操作手册

  第1章 系统概述

  1.1预期读者

  泰安市需要申报房产交易的个人或中介机构

  1.2前提条件

  在使用该系统进行房产交易申报前需在办税大厅不动产联办系统对需要申报的房源信息审核通过并将房源信息推送到了税务局端(金三系统)。

  1.3注意事项

  1、目前本系统只适用于存量房(二手房)权属转移方式为“买卖”,权属转移对象为“商品住房”;增量房(一手房)权属转移对象为“商品住房”类型的申报。其他如保障性住房、非住房等类型的房源暂不支持。

  2、在本系统申报存量房注册时只需买卖双方一个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申报即可,无需同时注册。

  3、存量房申报如果交易双方多个自然人都有税款,则在税款缴纳时需切换不同的自然人信息分别进行缴款,以免漏缴税款。

  4、缴款方式目前提供银联、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银联缴款需使用开通了银联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支付。在支付的过程中如出现支付失败的情况则需要重新进入缴款模块点击“未缴款凭证作废(解锁)”按钮解除扣款锁定重新缴款或选择其他方式缴款(因为支付失败税款会锁定)。

  第2章 系统操作

  2.1系统地址

  房产交易申报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2.2用户注册

  1、申报前首先需进行用户注册,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选择“自然人登录”,点击注册按钮。如下图:

  

  2、填写注册信息,输入身份证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手机号码,输入通过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系统如提示注册成功则通过注册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设置的密码登录系统即可。

  温馨提示:注册的身份号码、姓名需为签订合同中买方或卖方(任意一个即可),身份号码与姓名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注册时一个身份证对应一个手机号。

  

  

  2.3存量房(二手房)业务办理

  1.用户注册完成后,使用证件号码或者手机号码以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我要办税”-“房产交易”-“房产交易申报”。

  

  2.点击进入到房产交易引导页面,弹出温馨提示,仔细阅读后点击确认按钮。

  

  3.选择房产交易类型为“存量房”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待申报的二手房信息。

  

  4.选择要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进入申报页”进入房产交易申报页面。系统自动计算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款信息,需纳税人进行核实。如下图:

  

  5.税款确认无误后,点“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表到局端。系统反馈申报结果。如下图:

  

  6、申报完成后可以在“房产交易”下找到“房产交易相关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缴税。如下图:

  

  7、系统显示已经申报的房源信息,选择需要缴纳税款的房源,点击“进入缴款中心”进入缴款页面。系统显示当前登录人员的未清缴税款信息,如果买卖双方都有税款则在“登记序号”中选择需要缴纳的交易方,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缴纳的税款信息。

  

  8、系统显示“银联缴款”、“微信支付”、“支付宝”三种缴款方式。

  

  9、点击“银联缴款”--“银联支付”系统跳转银联支付的界面,纳税人需要输入银行卡号,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系统的提示一步步进行缴款即可。

  

  10、如选择微信缴款,则在缴款方式选择时选择“微信缴款”-“微信支付”,系统生成微信缴款二维码,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进行缴款。

  

  11、如选择支付宝缴款,则在缴款方式选择时选择“支付宝”,点击“立即缴款”,点击支付宝支付,系统生成支付二维码,打开手机支付宝扫码二维码支付即可。

  2.4增量房(一手房)业务办理

  1.登录系统在房产交易界面选择房产交易类型为“增量房”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待申报的一手房信息。

  

  2.选择要申报的房源信息点击“进入申报页”进入房产交易申报页面。系统自动计算需要缴纳的税款信息,需纳税人进行核实。如下图:

  

  3.税款确认无误后,点“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表到局端。系统反馈申报结果。如下图:

  

  4、缴款的流程与存量房缴款的是一致的,这里就不再重复。

  2.5房产交易作废

  当发现申报的房产交易信息有误时,在没有缴款的前提下可以作废之前申报的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系统在“我要办税”-“房产交易”选择“房产交易申报作废”菜单,系统显示房产交易作废界面,选择申报的日期,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已申报的房源信息。

  

  

  2、点击“作废”按钮,系统提示作废成功则表明之前申报的数据作废,可重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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