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申请程序
1. 孤儿监护人(抚养人)持孤儿证明材料向孤儿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
2. 乡镇民政所审查核实监护人(抚养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符合发放条件的填写《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查意见,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慈善办公室审批。
3. 县(市)区民政局福利慈善办公室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为孤儿本人发放《儿童福利证》,审批结果函告乡镇民政所,同时与孤儿监护人签定孤儿养育协议,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三、孤儿监护人(抚养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 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
2. 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 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4. 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结。
五、承办单位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福利慈善办公室。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洛阳市民政局:0379-63230858
偃师市民政局:0379-67727100
孟津县民政局:0379-67919730
新安县民政局:0379-67293725
宜阳县民政局:0379-68821007
洛宁县民政局:0379-66266218
伊川县民政局:0379-69360871
嵩 县民政局:0379-66331529
栾川县民政局:0379-66820639
汝阳县民政局:0379-68238202
涧西区民政局:0379-64823277
西工区民政局:0379-63892583
老城区民政局:0379-62518619
瀍河区民政局:0379-63988311
洛龙区民政局:0379-65156812
吉利区民政局:0379-6691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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