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金发放期限(2024年最新)
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详见下表)
累计缴费年限 | 享受期限 |
满1年不足1年半 | 3个月 |
满1年半不足2年 | 4个月 |
满2年不足2年半 | 6个月 |
满2年半不足3年 | 7个月 |
满3年不足3年半 | 9个月 |
满3年半不足4年 | 10个月 |
满4年不足5年 | 12个月 |
满5年不足5年半 | 14个月 |
满5年半不足6年 | 15个月 |
满6年不足6年半 | 16个月 |
满6年半不足7年 | 17个月 |
满7年不足10年 | 18个月 |
满10年 | 19个月 |
满11年 | 20个月 |
满12年 | 21个月 |
满13年 | 22个月 |
满14年 | 23个月 |
满15年15年以上 | 24个月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