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住院报销政策
1.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 万元。
兰考县医疗保障服务电话
(一) 医疗保障政策咨询电话
0371-22551037、0371-22551039、0371-22551042
(二) 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服务电话
中心医院:0371-26984932、0371-26984779
第一医院:0371-26980100、0371一26993707
中医院:0371-26991516、0371- 22241513、0371-26991388
妇幼保健院: 0371一26992189、0371一26930588
康宁医院:0371-22326575(精神类疾病)
(三)监督举报电话:0371-26961813、0371-2697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