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珠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珠海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 |||
人群 | 缴费基数(元) | 个人缴费费率 | 个人缴费标准(元/年) |
城乡居民 | 64975 | 0.8% | 530 |
学生与未成年人 | 0.6% | 390 | |
备注:1.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乘以个人缴费费率计算得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3.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本市上一医保年度缴费标准,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高于5%时,按5%计算。 |
参保人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1)职工参保人从缴费次月1日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自2021年起,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3)出生18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且从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从出生当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